北京旅游专修学院是北京市教委批准历年办学状况综合评估合格的高等教育机构。目前在校生近3000人。学院设有英语、航空服务、旅游管理、民航物流等专业。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行专业理论教学、实习实训教学、素质与能力培养的“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学院以民航服务为特色专业,专门培养航空旅游管理与服务的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学院实行定向培养就业机制,对毕业生实行全员推荐,形成了学院的办学优势,成为学院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根据学院2010年招生计划,需招聘各类教师及管理人员41名。
一、招聘人员岗位名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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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性别要求 |
招聘人数 |
主管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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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师 |
男女不限 |
10 |
外语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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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服务概论 |
男女不限 |
2 |
民航服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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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教师 |
男女不限 |
2 |
民航服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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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教师 |
女 |
1 |
民航服务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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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师 |
男女不限 |
3 |
基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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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 |
男 |
1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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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教师 |
男女不限 |
20 |
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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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教师 |
女 |
2 |
学生处 |
二、应聘任职条件
(一)各专业教师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有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执行学院的办学理念;
2、本科以上学历,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3、身体健康,具备教师形象者,年龄不限。
除以上条件外,语文教师要求普通话良好;礼仪教师应有关于饭店或航空礼仪方面的教学经验;政治教师、体育教师要求复合型教师,能够使学生获得更多的知识。
4、有教学经验者优先,有职称者优先;高学历者优先,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二)班主任教师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作风正派,热心为学生服务,工作勤恳,认真负责;
2、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25—50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教师形象;
3、学校教育干部、优秀教师、有班主任德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宿管教师任职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热心为学生服务,对工作任劳任怨,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2、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和宿舍管理经验者;年龄在35—50岁之间;
3、身体健康,具备教师形象者。
三、工作待遇
1、学院免费为录用人员提供公寓(4人/间)、生活用水、用电和取暖。
2、试用期一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合格教师交纳社会保险。
3、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补助+课时费。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首先到学院人事部门接洽,审阅应聘者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
2、主管处室负责面试及试讲,与应聘者洽商具体事宜;
3、学院院长审批;
4、学院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5、安排录取员工到相关处室报到。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10-61202058
北京旅游专修学院
201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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